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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出台实施意见支持转移转产农牧民就业创业

近日,阿拉善盟出台《关于支持转移转产农牧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以提升转移转产农牧民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扶持政策,整合就业创业资源,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确保转移转产农牧民进得来、稳得住、能致富。

根据该《意见》,本盟将从建立就业创业登记统计制度、搭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实施农牧民就业援助、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进城农牧民就业、加强就业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加强技能培训等11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同时配套相应优惠政策,在中介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创业贷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从行政审批、减税降费、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优化创业环境,有力促进转移转产农牧民就业创业。

据悉,凡在本盟行政区域内,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有就业创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农村牧区劳动者,以及吸纳转移农牧民、贫困家庭农牧民、农牧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经济组织,均属于政策扶持对象。

同时,阿拉善盟将全面落实用人单位吸纳农牧区转移劳动力、贫困家庭农牧民、农牧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家庭服务业;鼓励各类就业创业园区吸纳农牧区转移劳动力、贫困家庭农牧民、农牧区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托底安置。

到2017年,本盟将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牧民家庭和贫困农牧民家庭实现“一对一”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牧区劳动力和农牧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确保为具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的农牧民、贫困家庭劳动力、农牧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力争使其掌握至少一项就业技能。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