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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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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在全面停伐的基础上,剥离企业办社会、企业划转、深山远山职工搬迁和国有林管理机构筹备成立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区已有63个旗县编制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另有29个旗县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同时,集体林产权和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确权集体土地3.26亿亩,发放林权证面积3.25亿亩,集体林权流转626.59万亩。

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五大国有林区之一。2015年底,《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率先获得国家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并启动实施,目前正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落实全面停伐政策的同时,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确保“停得下、稳得住”。对各单位的停伐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全部撤下采伐工队、封存采伐设备,将人力、物力、财力向生态保护建设聚集。同时,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强化森林灾害防控能力,大力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确保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不出问题。

在剥离办社会和企业划转工作中,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对剥离办社会职能和划转企业的范围、原则、资产处置、债务处理、人员安置等作出规定,签署了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备忘录。目前,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社会职能的移交协议基本都已签订,并开始具体操作。与此同时,涉及森工集团的7家直属企业中,有4家整体划转属地管理,2家重新核定职能后转变为内设服务单位。

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还对全林区深山远山林场居民进行了再调查、再分类,制定了深山职工搬迁规划,目前已完成搬迁3.5万户。在对富余职工的安置上,主要通过调整岗位和自主创业就业的形式,确保职工有活干、收入不降低。在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方面,深入研究健全森林管护三级责任体系,科学设置森林管护所,严格林权认证内的自然资源管理,继续保持对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偷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