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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8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内蒙古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下步有哪些具体打算?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介绍到:“经信委作为牵头部门,‘十二五‘’期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信部、环保部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防治等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促进节能降耗、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五’国家下达给我们的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是:炼铁200万吨、炼钢90万吨、焦炭25万吨、铁合金80万吨、电石170万吨、铜冶炼3.5万吨、铅冶炼2万吨、水泥500万吨、平板玻璃350万重量箱、造纸16万吨、酒精1万吨、制革15万标张;环保部等六部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下达给我们的任务是: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3年到2017年底,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

五年内内蒙古实际完成了炼铁397万吨、炼钢205万吨、焦炭330万吨、铁合金152.92万吨、电石188.5万吨、铜冶炼13万吨、铅冶炼15万吨、水泥1946.8万吨、平板玻璃500万重量箱、造纸49.28万吨、酒精1.5万吨、制革21万标张、印染400万米、铅蓄电池90万千伏安时、稀土7.62万吨(REO),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以及《实施细则》赋予我区2013年到2017年底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下一步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截止七月初,我们和国家签订了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我区去产能目标任务:煤炭去产能65处,其中,地方企业49处,央企16处;钢铁去产能涉及到5户企业。目前,我们已组织各盟市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钢铁、煤炭化解产能责任书。8月13日,自治区政府就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钢铁去产能在2017年前全部完成5年任务,其中,2016年完成总任务量的82%,今年8月份完成设备封存、9月底前完成设备拆除任务;煤炭去产能在2020年前完成任务,其中,2016年退出10处煤矿,年底前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文/大草原融媒体记者  包  轶)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