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管所强化工作措施 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近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管所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措施,为推进淘汰工作进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

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市交管支队车管所组织警力,再次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并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进行强制报废。

同时,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依法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进行公告作废,对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一律予以强制注销,并抄告管区大队,加强路检路查工作。

严格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监督管理工作。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支队车管所对单位或个人名下所属有不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车辆的,一律不予办理其他车管业务。并主动告知、引导单位或个人对不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车辆进行淘汰后再办理其他车管业务。

同时,在办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首先对其名下所属车辆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对其名下所属的、有到期未报废车辆或有黄标车未淘汰车辆的,一律不予办理其他机动车业务。

落实尾气检验前置原则,严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审核关。对异地检验的黄标车,规定一律不得上线检测,对已上线的,一律不予以核发检验标志。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市交管支队车管所积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黄标车对环境的影响及淘汰黄标车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