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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公立医院改革那些事儿

 

导读:公立医院改革关系着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公立医院改革的话题也是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公立医院改革究竟改些什么?改革后老百姓又会得到哪些实惠?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能否得到改善……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为您一一解答。

问题一:公立医院改革,改的究竟是什么?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有七个方面。首先,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其次,改革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主要是取消15%的药品加成,但取消范围不包括中药饮片和蒙药制剂的药品。从2015年12月1日零时起,呼和浩特市的46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据统计,2015年仅药品取消加成就让利老百姓2.8亿元。大家都关心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是否会亏损?拿赛罕区医院举例,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其中5%由市财政补贴、5%由区财政来补贴、剩余的5%需要医院来进行成本核算,通过精细化管理节约成本,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维护医院的公益性;第三,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控费,控费就是让老百姓看病得到实惠,咨询费、住院费都要比过去便宜;第四,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人事形成制度;第五,改革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第六,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就是小病在社区看,疑难重症在大医院治,康复治疗在社区,急性慢性病分开治疗,这样百姓就医方便,支付的医疗费用低;第七,加快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这也是智慧医疗的一个项目,推进信息化建设,把不同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居民健康信息共享。目前平台正在建设中,应该在8月份可以上线。

问题二:公立医院改革,百姓能得啥实惠?

市卫生计生委体改科科长任文浩:

药品加成源自上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的发展,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产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医院对药品利润的依赖性越强,就会出现大处方乱开药的问题。公立医院改革后取消药品加成,而这部分利润一部分让利给患者,另一方面则腾出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升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来改变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从而引导医院回归到公益性的本质上来。

除此之外,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介绍,除药品加成取消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彩超、CT、核磁等大型医疗设施检查费用都已下调。而为体现医疗人员服务价值,手术费用有所上升,上升幅度为60%左右。另外,严禁公立医院把医疗、药品等收入与医疗人员工资挂钩,采取控费措施,医护人员的工资由他们的工作难度决定,不会增加患者的就医压力。还有就是提升医疗保障比例,同时推行大病保险制度,使报销比例增加。

问题三:大医院看病难、看名医更难的现状如何改变?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由于一些高学历人才选择设备条件好、平台好的大医院就业,且大医院返聘知名专家等原因,导致目前基层医院和大医院的医疗水平差距明显。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状也与群众就医的传统理念有关,其实大医院解决疑难杂症,基层医院可解决常见病,因此市民也因培养良好的就医习惯。目前,我们通过公立医院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把优势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来改变居民的传统就医观念。今年我们建立了医疗联合体,通过区域划分,由各区域的大医院牵头,负责所在区域的一、二级和基层医院,通过帮扶培训,专家下基层指导医疗工作,来实现居民看病难、看名医更难的现状。

问题四:公立医院改革后如何建设平安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究竟如何处理?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从2013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成立了医疗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发生医疗纠纷1万元以下的由医院院长调解处理,超过1万元低于10万元的由医疗调解委员会介入进行调解。10万元以上的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我市采取第三方调解方式,是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医疗纠纷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进行医疗纠纷问题的处理,我市医疗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是由律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医学专家、保险专家等组成,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可拨打热线961666,进行医疗纠纷问题的投诉。(《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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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改:影像类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价格降了!

作为自治区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首批四个试点地区之一,呼和浩特市自4月30日零时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同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各级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昨日,记者来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一走进门诊部,就看到医院LED屏和最显眼的地方都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执行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内容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主要对影像类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价格进行了下调。影像类主要降价的是大型设备核磁、CT检查和彩色多普勒检查,平均降幅15%,如普通核磁平扫检查费从1050元降低到800元;头部CT检查从320元降至260元;彩色多普勒常规检查从120元降至110元,包含图文报告费。检验类项目普遍降价,平均降幅10%,如常规传染四项从320元下降至270元,血常规三分类检查从18元降至15元,血常规五分类检查从30元降至25元,各类糖类抗原测定从95元降至90元等。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物价管理部部长闫波告诉记者:“因影像类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几乎是每位就诊患者都会涉及的项目,所以此次价格的下降对患者的费用减轻是较为明显的。例如下调影像类检查项目,B超检查一个部位从120元降至110元,头部CT降至260元,而且260元的费用中还包含了加层的费用。例如,在做头部CT检查中头颅内发现疑似病变,就需要再重新薄扫一次,这样就会加至少10层,之前每层收费是8元,现在患者至少会节约80元。”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每日核磁共振检查平均161人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每人一次可节省250元,161人次可节约40250元;CT检查日均525人次,如果都按头部CT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每人一次可节省60元,525人次可节约31500元;超声诊断日均1758人次 ,如果按每人检查一个部位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每人一次可节省10元,1758人次可节约17580元。

血液透析患者家属丁先生说:“我母亲经常需要做化验来及时调整治疗处方和透析用药,每半年定期做一次的乙肝六项化验从320元降到270元,两个月定期化验的血常规从18元降到15元,还调整了很多化验项目的费用,的确是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规范和调整的项目共计8754项,其中影像学诊断类590项,包括X线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CT)、核磁共振检查、超声检查等六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23项,其他项目平均下调幅度为15%;实验室诊断类1104项,包括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体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三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198项,其他项目平均下调幅度为10%。

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学影像科,值班医护人员王晓华对记者说:“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之后,由于医院提前做了很多准备、安排工作,所以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正准备做核磁共振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我做的是双乳腺核磁共振,之前要1900元,价格调整后是1300多元,节省了不少开销。”(《呼和浩特日报 》 记者 王思瑞)

 

内蒙古今年深化医改明确9项重点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从9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2016年我区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医改重点工作。

9个医改重点工作分别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

在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方面,要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自治区财政对人口在6万人以下的牧业旗县,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为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布好局、起好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北方新报》记者 段丽萍 张学博)

(正北方网综合《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日报》等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