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雇佣“黑客”篡改成绩 9人获刑

8月9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予以宣判,该案的9名被告人因聘请黑客入侵内蒙古财政厅网站篡改考试成绩被判刑。

据了解,2015年6月3日,内蒙古财政厅发现其网站电脑系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网被人恶意攻击篡改,被篡改的都是参加当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考试信息,多达83人次,考生涉及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多个盟市。

经审理查明,张某华、杨某丽、吕某姣、张某程、海某华、张某义、孔某吉、王某宇、周某军9名被告人从多家医院的财务工作者和5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的学生中招揽没有通过考试的考生,以3000~11000元不等的价格承诺为其修改成绩。后来,这9名被告人又多次通过QQ联系“黑客”入侵内蒙古财政厅的网站篡改成绩,将多名考生的成绩由“不合格”改为“合格”,致使多名本不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生取得了从业资格证。张某华、杨某丽、吕某姣3人一共从中获利5.2万元;张某程、海某华、张某义、孔某吉、王某宇、周某军6人从中分别获利8.93万元、4.43万元、1.58万元、1.73万元、1.63万元和7000元。

法院认为,张某华、杨某丽、吕某姣等9人的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中,孔某吉在案发后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对张某华、杨某丽、吕某姣等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年至1年零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