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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动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

新报讯(记者 马丽侠)内蒙古地方戏曲历史悠久、内容丰富,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是中华优秀传统戏曲文化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动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20日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内蒙古将开展全区地方戏剧种普查工作,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剧本创作,加强地方戏曲公益演出,培育地方戏曲节庆惠民品牌,改善地方戏曲创作演出条件,扶持已转企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建立地方戏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加强戏曲普及和宣传工作。

《意见》还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等方式扶持已转企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艺术创作。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相关戏曲专业艺术院校合作,建立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