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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发改委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满洲里市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

2016年8月2日,满洲里市副市长卢宝东、市发改委主任陈德斌及发改委价检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友谊购物中心、中苏街旅游纪念品商店、套娃景区、西餐厅等场所,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是否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高标价、虚拟原价、虚假打折等)进行价格欺诈;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指出了商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纠正了不明码标价、不全面填写商品标价签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求未达到明码标价规定的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旅游市场总体上比较规范,各单位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景区收费公示落实较好,按规定样式制作并张贴了门票收取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旅游纪念品商店明码标价率普遍不高,特别是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商店执行力度较差。

针对上述情况,卢宝东副市长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加大执法力度,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市场监管的工作效率。

2、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不能分淡旺季,切勿把当地居民与游客区别对待,要在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规范各类市场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提高商品标签率,打击价格欺诈,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发改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二是增加检查巡查频次,对餐饮、旅游纪念品等重点行业及其销售重点地段加强检查力度。

三是做好价格应急监管工作。如若发生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

四是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通过提醒告诫、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市场价格执法威慑力,震慑违法经营者。

五是关注媒体报道和舆情反映,全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监管信息,有力澄清网络谣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是畅通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保证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随时畅通,耐心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