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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记满12分怎么办?

“我的驾驶证被扣满12分了,该怎么办呢?”日前,市民董先生由于驾车违章被扣满12分,致使驾驶证不能正常使用,为此通过呼和浩特日报热线进行咨询。

董先生告诉记者,自己3年前在乌兰察布市考取了C1驾驶证,今年6月份,开车带家人到外地旅游,在北京高速路上因超速50%,一次性记满12分,回到呼市后,发现自己的驾驶证不能正常使用。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考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像董先生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在我市的车管所申请处理的。由于董先生的驾驶证既不是在呼市车管所申领的,也不是在呼市范围内被记满12分的,按照规定,我市车管部门是不能为董先生办理相关事宜的。董先生可以在乌兰察布市车管所或者是北京市车管所提出办理申请。

市驾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驾驶证一次性或者累积记满12分的,有两种情况可在呼市车辆管理所提出办理申请:一是驾驶证的核发机关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是异地核发机关驾驶证在呼和浩特市境内违反交通规则被记满12分。

市驾考中心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驾驶证被记满12分一定要尽快申请处理。因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