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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从七个方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召开包头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传达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同时部署包头市规范办学行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今后一个时期包头市将从七个方面重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一是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实行阳光分班。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跨盟市招生;严格执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分招”政策。二是加强学校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四是严格规范评价行为,严禁学校按学生考试成绩分班、排名、排座次,禁止学校用各种形式宣传炒作学生中考、高考成绩、升学率。五是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实行“一科一辅”,严禁学校违规购买使用教辅材料行为。六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七是要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有偿家教要坚决查处。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