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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已办理《敬老优待证》4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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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呼市老龄委了解到,上半年,呼和浩特市已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4000余个,发放高龄津贴1000多万元。

在1997年出台敬老优待政策基础上,2010年,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关于对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敬老优待服务的通知》,凡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包括外地在呼市居住)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凭市政府颁发的《敬老优待证》,在使用公厕、医院普通挂号和健康体检、游览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以及乘坐市内公交车等方面一律免费。多年来,这项服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认可,截至目前已累计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13万个,其中,今年上半年办理4000余个。今年,市政府继续投入91.8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乘坐公交车人身意外保险,预计会有38250位老年人受益。

按照自治区老龄办要求,呼和浩特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为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领取离退休工资、社保退休工资和低保金的高龄老年人暂不享受)发放高龄津贴政策。高龄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8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贴300元。2011年至2015年共计发放高龄津贴10373.92万元,使92435人次受益。今年上半年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已完成,截至6月底又发放高龄津贴1220.03万元,受益人数22802人(含13名百岁老人)。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