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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纪委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毕克齐镇流水村党支部书记郝培志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郝培志任职期间,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多次个人决定或少数人决定村集体土地发包事宜。违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19.9万元,且无合法票据说明资金支出去向,涉嫌侵占集体资金。2016年1月23日,土左旗纪委给予郝培志开除党籍处分。

2.白庙子镇新营子村村委会主任安瑞林违规占用处置集体土地、违规坐支问题。任职期间,安瑞林违反村集体议事规则,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个人使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40余亩集体土地;非法改变16.19亩土地的农业用途,建设村两委会办公场所和农民住宅、门脸房。违反《内蒙古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与他人坐支16.2万元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支出。2016年1月18日,土左旗纪委给予安瑞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毕克齐镇乌兰板村党支部书记王有才违规坐支、支出招待费问题。2000年至2002年间,王有才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处置征地补偿费,坐支村集体资金28.8万元,违规支出招待费。2016年1月23日,毕克齐镇党委给予王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从思想深处抵制不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

中共土左旗纪委 土左旗监察局 2016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