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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全面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

●启动实施昆都仑河、四道沙河等4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累计投入15亿元

●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体系,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投资10亿多元先后完成20多个企业的废水综合处理项目,大幅减少了企业废水排放量

●相继实施北郊、东河东、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全市建成并投运污水处理厂11座

“十二五”时期,包头市以《黄河包头段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为导向,以落实“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重点,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努力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能力,逐渐完善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包头市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相继启动实施了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4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累计投入15亿元。2011年尾闾污水截流管线工程全面建成,2012年完成四道沙河污水接入万水泉污水处理厂工程,保障了黄河画匠营子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完成33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市区河道收集干管工程28.475公里,污水直排黄河的水量大幅减少。黄河包头段三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保持100%。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十二五”期间,包头市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地方法律法规,逐级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体系,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十二五”期间包头市建成区9个纳入监督性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包头市环保局通过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废水资源化回用工程、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包头市废水排放重点源企业已基本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主城区范围重污染企业全部在工业园区内,经排查未发现“十小”企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计划。

2016年开展重点行业(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水泥)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对3户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投资10亿多元先后完成了包钢、一机集团、北重集团、包铝等20多个企业的废水综合处理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6%,大幅减少了企业废水排放量。

污水处理处置能力稳步提升

2011年以来,包头市大力实施污水“零排放”工程,以污水“分区、分类、分级”综合整治和再生水“分类、分质”利用为主线,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污水收集管网及再生水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

近年来,包头市相继实施北郊、东河东、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包头市建成并投运污水处理厂11座,中心城区5座、远郊旗县区5座和工业园区1座。污水处理能力增加20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0.15万吨/日,建成排水管网2480.48公里。包头市现具备中水生产能力的污水处理厂4家,中水能力17.5万吨/日,配套建成中水回用管网100.9公里,再生水利用率约20.5%。

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

包头市建立旗县区一级环境监察网格108个,其中市五区82个,外五区26个。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二级环境稽查网格24个,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由过去的一级监管变为双重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及节假日巡查制度、后督察与约谈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环境违法事件曝光制度,全面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十二五”期间共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72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045万吨,比“十一五”期末下降10.07%。削减氨氮0.236万吨,比“十一五”期末下降21.73%。

今年,包头市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要求,编制完成了《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水体达标方案》、《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启动了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安排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33项,计划总投资约50.5亿元。按照“清源、活水、减负、节流、严管”十字措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因地制宜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完成“十三五”时期的水污染治理目标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