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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漏雨,户主讨说法

闷热天气,偶尔下几场雨所带来的凉爽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件幸福的事,而对于市民王女士,这几天的雨却让她感到特别的闹心。

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这就是家住新城区八一小区1号楼顶层王女士这两日所经历的。昨日,在采访中王女士介绍,前几天下大雨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晚上听见卧室床旁边有滴水的声音,起来后才发现,屋顶漏雨了,而且后来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现在连墙皮都开始往下掉,满家都是腻子粉的味道。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王女士家中,看见在卧室里的床上和地下,都摆放着塑料脸盆用于接水,由于家里就这一个卧室可以使用,现在屋顶漏成这样,一家人的生活特别不方便。

随后,王女士去找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可物业公司表示,这事找他们没有用,得去找专门负责维修的小区建房办,可建房办的回答却让王女士无法接受,建房办给王女士的回答是,漏雨的位置是从阳台上下来的,阳台当初在购房的时候是赠送的,而赠送的面积是不属于维修范围内的,所以他们没法去给修复。王女士说:“可当初交物业费和供暖费的时候,这阳台的面积可都是算进去的,为什么等到出问题就没人管了呢?这大夏天的人们都盼望着下雨,可我现在就担心下雨,这一下雨我们连家都不能回。”

买的房子,赠送的面积难道就不属于维修范围吗?带着这个问题,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了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郭永利律师,他表示,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并没有赠送和买卖的区分,赠送的也应该和买卖的一样享受相应的质保,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如果超出质保期之外,就应该由物业用相应的维修基金或者其他办法和途径来解决。

了解清楚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与小区建房办取得联系,可对方仍表示赠送部分不属于维修范围内。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又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对方负责人表示,现在雨水可能已经将房顶渗透了,目前也找不到漏水点,而且维修还要和小区建房办进行沟通,即使维修也要等到天晴房顶干了以后才可以,这两天一直下雨没法处理。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王女士表示可以等,但是必须要修好,如果还是一拖再拖的话,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