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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确保牙克石市的林木种苗质量,牙克石市林业局自7月10日开始对市区所有生产经营户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执法大检查,并对各生产经营户提出以下要求。

一、有造林任务的育苗单位,必须具备“三证一签”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林木种苗标签》。

二、各苗圃起苗时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必须按《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6000--1999)内容相关要求进行起苗、分级、包装和储藏并在每年苗木出圃进行自检,填制自检报告表。

三、造林单位主要造林树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进行育苗生产,科学管理,育苗前要做好作业设计,严格执行规程所规定的育苗方法,育苗面积,苗木产量、育苗质量、圃地安排,育苗技术育苗措施等。

四、生产经营单位繁育的林木种子来源,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即《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林木种苗标签》(是良种的必须具备良种种子标签)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归档到苗圃生产经营档案中进行归档。

五、销售的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林木种苗标签》。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