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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锡盟调研

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耀湘带领调研组到锡盟,就《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并与锡盟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锡盟人大工委副主任白丽霞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锡盟、锡林浩特市两级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就我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围绕《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王耀湘表示,锡盟盟委、行署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做到“预防在先、惩治在后”,要从小抓起。家庭、学校和社会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道防线,其中,家庭起中心作用,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要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参与。希望锡盟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创新好做法,为《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出台提供支持帮助。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