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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启动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着力解决赤峰市存在的环境隐患突出问题,记者日前在赤峰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抽调国土、安监、住建、经信、环保等部门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各旗县区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据介绍,此次百日专项督查工作是根据《赤峰市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而开展的,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从切实履行督查责任方面对督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通知要求,对各旗县区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和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落实各部门责任,力促环境隐患和环境问题企业尽快完成整改,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