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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业在领取毕业证 前所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今年4月初,即将大学毕业的朝克图带着学校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某建筑设计公司应聘,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协议书》。5月中旬,朝克图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腿骨折,之后一直在治疗和休息。在此期间,朝克图完成了论文及答辩,正式毕业。7月初,伤愈的朝克图回公司上班,却被人力资源部告知,由于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所签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公司已于6月30日将其解聘。对此,朝克图咨询:已完成学业在领取毕业证前所签劳动合同为何无效?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在校大学生就业并未做禁止性规定,因此在校大学生是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的。本案中,朝克图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虽尚未毕业,但已基本完成学业,不再受限于教育管理,属自由劳动者,何况其随后正式取得了毕业证书。其次,朝克图在求职时提供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建筑设计公司当时对朝克图的身份是了解的,对其已完成学业、可以正常上班但尚未毕业等事实亦已知晓。据此,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明确,无欺诈、威胁等情形,且劳动合同中相关权利义务内容未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故依照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文/张艳枫)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