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组成部门权责清单

为贯彻落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市政府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权责清单(下称“权责清单”),经市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市本级权责清单于2016年6月30日通过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布。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涉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9个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7674项权责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权责主体、行使层级、权力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鄂尔多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现有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