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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启用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停止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不再核发旧版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其采用升级后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7月1日至9月1日,为新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旧版证书的核发按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原规定办理。过渡期满结余的旧版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由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上报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记者 王科岩)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