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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挤占消防通道,市民可以举报

本来就不宽的消防通道,被一字排开的车辆占用了一半。近日,记者接到市民郭女士报料称,位于赛罕区人民路的一处小区的消防通道常被临停小车堵塞,让小区居民忧心忡忡。

记者调查发现,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情况并不少见,在道路狭窄的市区街巷更为严重。市区很多老旧小区的消防通道变成了“停车场”,时常被各种车辆挤占堵塞。

消防通道变“停车场”

“每到晚上,大量的车辆争先恐后挤占消防通道,那些醒目的‘消防通道严禁占用’的标志形同虚设,这对我们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郭女士说。

在郭女士所说小区消防通道的门口处记者看到,虽然该处挂有“消防通道”和“禁止停车”提示牌,但仍被私家车辆给堵了个严严实实,如果真有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消防车根本无法开进小区。

随后,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多个小区走访时发现,大部分小区都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象,很多居民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视而不见,在警示牌下,机动车仍然占着通道,剩下的通道宽的地方不足2米,窄的地方只能容一人侧身通过。

在玉泉区一处老旧小区,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一些居民楼车位配置有限,因此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该小区,记者也发现,除了私家车,还有经营小生意的三轮车等,它们被随意地停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上,有的甚至还停在拐弯处。

记者采访时,不少小区有车的业主表示,面临车位饱和情况,他们往往只会关注空位置,一般不会考虑占用消防通道是否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有些业主认为,在停车位紧张的情况下,占用自家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停车,是饱和利用公共空间。“停车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反正险情没那么容易发生。”市民张先生表示。

“只要每天晚上稍微回家晚点,小区内的过道都被堵得死死的,这时消防通道也变得炙手可热,你不停别人也会停。”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某小区居民王女士说。“我们每年都缴纳了物业费,车子停在自家小区内是理所应当的。”王女士对自己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不以为然。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我们一直在加强安全管理,分别采取贴放告知牌、警示牌、人员劝导等措施,但仍有部分业主不愿配合。”位于赛罕区人民路上的一家小区物业负责人来经理告诉记者,每当看到有车辆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时,物业工作人员便会上前提醒车主,但收效甚微。

采访中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物业公司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方面已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人力,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已尽可能多地安排了停车位,且都是免费的。为加强居民安全意识,我们不仅在大门口、楼梯口等地放置了‘禁止停车’的告知牌,还专门安排了保安巡查管理。虽然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我们对业主没有处罚权和强制权,只能通过劝导的方式来阻止,因此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来经理表示,多数业主消防意识薄弱,这是造成车辆挤占消防通道的重要原因,物业公司也很无奈。

若发生险情侵权人负主责

那么,险情一旦发生,谁又该为生命通道的堵塞买单呢?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萍告诉记者,汽车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市民不能以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空间为由占用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险情,由侵权人负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侵权人主要分为小区物业公司和车辆所有权人。“如果因物业公司私自划分消防通道为车位,而导致险情发生,其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如果侵权人是车辆所有权人,不顾消防安危将车辆强行停放于消防通道,则由车主承担责任。”赵萍说。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职责;如有违反,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消防法》对其“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第六十条规定,执法机关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防通道的设立有严格标准,消防部门平时会联动公安、派出所、社区等进行检查,市民若发现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记者 刘军)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