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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为确保按要求完成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今年乌海市将所有在产电力、焦化、洗煤企业和未按要求落实物料堆场、产尘点封闭建设的建材、冶金等行业作为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的重点,明确了在年内完成49家在产企业51个粉末状物料堆场的全封闭治理工作,完成5家脱硫剂、2家石料厂产尘点及料场和12家焦化企业筛焦工段全封闭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乌海市把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明确了每一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都由一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负责抓好落实,并且加大资金投入,将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8155万元,已全部安排用于焦化企业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同时,乌海市政府还安排1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积极组织开展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的企业和地区予以资金补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力推进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

乌海市进一步加大日常环境执法力度,加密执法督查频次,做到“严格执法,不留死角”。所有在产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治理,对拒不治理的,责令停产;所有停产企业要对粉末状物料堆场进行清理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启动生产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对未按期完成储煤场存煤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下一步将坚决采取查封扣压、进行拍卖的强制措施,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问责,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建立完整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档案,实行完工项目销号制度;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周调度、月总结工作制度,不定期对各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列入在年内计划完成的49家企业51个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项目,有10个完工、11个在建,2个已签订合同、5个正在组织招标,4家停产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存煤清理,其余的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列入在年内计划完成19个重点产尘工段和产尘点的封闭治理项目,7家脱硫剂、石料厂物料堆场和产尘工段封闭治理全部完成。列入筛焦工段封闭治理的12家焦化企业,7家完成、4家正在建设、1家停产待关停。(文/永强)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