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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2016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斐然

2016年,满洲里市司法局以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创一流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乡镇)、大事不出市(区)”。上半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454次,预防纠纷43件,调解纠纷109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2%;成功109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共达成调解协议1095件,其中口头协议1029件,书面协议6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件、501人,切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规范人民调解行为和人民调解文书档案制作及管理,切实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满洲里市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按照标准对2015年以来的调解案卷进行质量评查。

二是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成立了市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满洲里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满洲里市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搭建起了专业化的工作平台。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满洲里市司法局与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制度。

四是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以“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加大《人民调解法》宣传力度。3、4月份,利用《满洲里司法之声》栏目宣传了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使群众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五是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在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的基础上,采用“以案定补”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适当补贴,共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3万余元。同时对在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奖励。

六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各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专业技能培训。主要讲解了常用的调解技巧、人民调解书面协议的作用、哪类纠纷适宜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共培训人民调解员552人次。

满洲里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我市南区街道办事处阜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李兰梅被授予“全区金牌人民调解员”称号。兴华街道办事处湖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孔凡菊、北区街道办事处海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薛丽荣被授予“全区银牌人民调解员”称号。馨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呼伦贝尔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所长马欣盛被呼伦贝尔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