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人保财险首单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出炉

7月1日,人保财险包头市分公司销售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包头市正式落地。

据了解,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是我国首款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产品。在保险金额方面,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保险责任方面,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保险费率方面,按照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理赔方面,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制定的破坏等级标准,将实际损失和赔偿责任确定为三档分档理赔。

下一步,人保财险将在服务经济社会、改善民生保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