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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荣获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近日,霍林郭勒市在国土资源部举办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该市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相结合、与盘活闲置土地相结合,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截至目前,已清理闲置土地14宗,面积46.19公顷;完成矿山治理4.008万亩,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完成率100%。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