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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文明建设使草原增绿农牧业增收

赤峰市始终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基本市策,大力推进人工种草、防沙治沙、围封禁牧,初步遏制了草原沙化退化的总体趋势,取得了草原增绿、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的良好成效。

草原生态治理扎实有效。为改变草原沙化退化现状,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赤峰积极开展以飞播牧草、草地围栏、草场改良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生态治理和草原鼠、虫、病、毒害草的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草原沙化退化趋势,改变了沙进人退的局面。截至2015年末,赤峰已经持续进行飞播种草37年,飞播牧草保有面积达到352万亩,植被盖度由原来的5%-23%增加到50%-70%,草群高度由原来的7-22厘米增加到50-90厘米,牧草品种由1-24种增加到8-40种;草地围栏从无到有,围栏保有面积达到1598万亩;累计完成改良草地1600万亩以上。每年完成草地灭鼠200-300万亩,草地灭虫200万亩左右,灭效达到90%以上,生物防治比例逐年提高。

草原“双权一制”落实有序开展。赤峰围绕草牧场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落实,在1983年开始实施的“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市政府先后出台下发了多部配套文件,牧区草牧场“双权一制”得到全面落实。

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为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赤峰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文件,各旗县区也相应制定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文件。2004年,赤峰实施封育禁牧和季节性休牧。截至2015年末,赤峰封育禁牧面积8539.3万亩,涉及69.7万农牧户、1245.7万头草食家畜。

草原执法成效显著。赤峰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乱开滥垦、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违反封育禁牧等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牧民合法权益,保护了草原生态安全。2015年,赤峰天然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8.91%。

草原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赤峰大力推广应用改良草场、五配套小草库伦建设、草原鼠虫害预警和生物防治等先进实用的草原科学技术,培育出“敖汉苜蓿”等多个优良牧草品种。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工作如期完成。2011年,在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林西县和敖汉旗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赤峰草原生态补奖面积6672.5万亩、40135万元,其中,禁牧面积3682.64万亩;草畜平衡2989.86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8.3万户。累计下达牧草良种补贴任务1981.4万亩。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末,赤峰棚圈达到1700万平方米以上,贮草库10万平方米以上,青贮窖池达到300万立方米以上,一年生人工饲草料生产基地达到240万亩,饲草料机械4万台套,建有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1处、草原防火物资站2处,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发展。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