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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积极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近几年来,玉泉区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青少年利益,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玉泉区民政局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入手,打牢“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是加大孤儿养育力度,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孤儿是最弱小、最困难、最需要得到救助的群体。妥善安置孤儿生活,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是民政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经过摸排,我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全部为社会散居供养。民政局给每位孤儿都制作了详实的信息档案,按时更新数据,并及时与综治办、公安部门、预防办共享,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形成排查、登记、备案、共享的“四步走”工作格局,同时为确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按政策认真落实孤儿生活补助待遇,及时为23名社会散居供养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每月每名1500元;在区民政局的努力争取下,将符合年龄限制的18名孤儿纳入“孤儿保障大行动”覆盖范围。“孤儿保障大行动” 是由民政部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开展的活动,为0—18岁社会散居孤儿提供重大疾病公益保险,受助孤儿如果罹患恶性肿瘤、肾衰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等12种保险约定的重大疾病,经报案确认符合理赔条件的,即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赔付款,用于支付儿童疾病救治等费用。      

二是加大救助工作力度,确保困难未成年家庭基本生活。关心困难青少年的生活状况,认真做好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确保贫困学子顺利入学。及时为符合保障条件的480户困难未成年人家庭每月发放低保金14.9528万元。民政局关注流浪、乞讨未成年儿童生活状况,经认真开展工作,连续三年实现了城区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      

三是切实加强对社区青少年服务。我局依托社区阵地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丰富活动内容,社区居委会在建设中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初步形成了便民、高效的社区建设新格局。目前玉泉区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建立了警务室,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帮扶,促进其健康成长。对打造和谐的家庭、邻里关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同时,健全社区活动服务站、社区文化书屋、亲子活动室等场所,青少年的社区活动硬件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我局利用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青少年抵御不良行为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