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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兴安盟调研

7月4日,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民为组长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兴安盟,就《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各方面建议。兴安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佟布林以及盟教育局、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人社局、教研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中,与会人员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并就《条例》涉及的当前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如何加强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教育等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调研组对近几年兴安盟在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兴安盟委、行署近年来高度重视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工作,使全盟各民族幼儿园、学校的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有了显著提高,在内蒙古民族教育中都走在前列。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民族教育工作,确保民族教育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调研组强调,《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对于保障民族教育顺利健康发展、监督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的关键是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核心是全面提升民族教育质量,要不断加大对民族教育软硬件的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学生进一步开阔思路接受新鲜事物,通过《条例》的政策保障,把兴安盟民族教育工作办得更好。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