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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规范采购行为加大投诉处理力度

呼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完成了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为了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呼市财政局采购科设置专人负责受理供应商投诉,由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把关,全面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按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了处理,并依规将《投诉处理决定》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告,保护了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截止6月末,共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2起,已处理投诉2起,其中:维持原有采购结果1起;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起。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