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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考霸”背后的利益纠葛

武汉新洲两学霸邹英杰和王琛琪,清华北大退学后,双双回炉重造,并取得骄人的成绩,两人今年一同考上北大。27日,两名学生在接受楚天金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退学原因不为其他,只为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专业。(6月28日《楚天金报》)

可以说,武汉新洲这两名考生,既是“学霸”,也是“考霸”。他们称“回炉重造”的原因,是想换专业,其真实性有待进一步考证。然而,相比广西浦北30多岁的“考霸”吴善柳,武汉新洲这两名“学霸”,显然是“小霸”见“大霸”;其连续8年参加高考,次次考上重点大学,却“有学不上”,连北京大学也不上。但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病态的“考霸”。

一方面,重复参加高考,是在挥霍宝贵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加重了家庭的教育负担;另一方面,有学不上,不仅浪费了重点大学招生名额,也间接导致另一名考生失去了就读重点大学的机会,损害了他人的利益。特别是,有网媒透露,这名“考霸”是在就业之后开始重复参加高考的,并质疑其并非是具有励志意义的“考霸”,而是一个靠高考获取利益的“高考专业户”。事实上,“高考专业户”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他们以高考为职业,考取重点大学后,将受到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及学校的金钱奖励,以此获利。比如,安徽某考生考上一回上海交通大学、两回北京大学、两回清华大学,获得的地方奖励高达80多万元。

然而,不仅高考有“考霸”,而且公考也有“考霸”。一些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生,即便是被单位录用,也不安于现状,频频参加各地公考,希望考进一个更好的单位或职位。比如,笔者所在的文化部门,近两年先后招录了6名工作人员,但不到一年,就考走了3人,其中1人因走得更快,笔者连名字都没记住。特别是,剩下的3人,人在曹营心在汉,坚持不懈地参加各类公考。殊不知,新招录人员不安心工作,频繁流动,不仅增加了单位用人成本,更不利于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

因此,必须正视“考霸”背后的利益纠葛。无论出自何种目的,高考和公考中的“考霸”,干扰了教育秩序,损害了公考制度,有必要采取应对措施,堵住高考和公考中存在的制度性漏洞。一方面,地方政府应校正教育政绩观,不要将有限的财力和纳税人的钱,用于奖励少数高考成绩优异者,以遏制一些考生及家长的利益冲动;同时,教育部门应通过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对于那些恶意弃学的“高考专业户”,取消其高考资格。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制度,有必要出台硬性规定,单位新录用人员,在一定时间里不允许参加公考,维护用人单位工作的稳定性,节约行政成本。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