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实施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要求2016年7-9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到位,实现新制度的正常运转。财政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设立、基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基金监管工作;基金当期出现收支缺口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