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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锦铭主持召开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晶、黄利民、张英范、赵清山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刘桂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扎区人大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李天勇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决定接受石学和、周萌萌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经表决,免去赵建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高云宏市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会议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经表决,任命王长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陈德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包玉柱为市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会议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满洲里市“新型城镇化”产业基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进行基金化管理的报告,并通过了满洲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满洲里市“新型城镇化”产业基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进行基金化管理的决议。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