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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荣获全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模范县(区)

6月27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是呼和浩特市首家获得该项殊荣的旗县区。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赛罕区历时两年,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工作,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准则,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持续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赛罕区充分结合区情实际,积极借鉴兄弟旗县区的典型经验,做到“五个推进”:从规划修编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挖潜、改造、拓展建设空间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土地整治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技术创新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创新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同时,赛罕区做到了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三个到位”,把节约集约国土资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创建资源节约集约、环境舒适友好、社会安定和谐、经济空前繁荣、人民生活美满富足的现代化城区。(通讯员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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