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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无证餐饮外卖店“藏”在居民楼

23日,记者从回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接到市民举报,经过现场核查依法取缔辖区一家无证餐饮外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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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店,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而且,会有一定的噪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近日,家住世纪御园小区的居民拨打电话向回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在世纪御园小区内一居民楼的一楼东户,虽然外面没有挂任何招牌,但送外卖的电动车经常来往。看样子,应该是一家外卖店。接到市民举报后,回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查。“这家外卖店位于该小区一居民楼内,经营者将居民楼改成了厨房,并在楼外安装了一个排油烟的管道。”昨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现场查看发现,该店订单都来自网上订餐,并送餐上门。该店属居民楼下,没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店主也未能提供任何相关有效证件。随后,回民区食药监局稽查队依法对该店进行了立即取缔。

随后,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市区内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禁止经营餐饮业;已经经营的餐饮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变经营性质。在限期内仍不改变经营性质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并处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回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执法人员介绍,网上订餐只是餐饮经营的一个手段,也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配送的相关规定。(记者 刘芳)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