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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骏马奖”开始申报 包头报送日期截止到7月15日

日前,记者从包头市人社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骏马奖”开始申报,在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国外及港澳台专家,符合一定条件后即可申报。

据悉,凡是符合以下几项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积极为内蒙古自治区引进智力、项目、资金、新品种、新技术,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积极向我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区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技术指导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建成、投产、运行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积极为我区培养人才,向我区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及港澳台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为我区投资教育、扶贫济困,或在重点工程项目中从事技术咨询、评估、验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另外,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骏马奖”的专家,不再重复申报。申报人由聘请单位推荐,经行业主管部门、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条件,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自治区直属机构、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获奖专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包头市申报日期为7月15日前,符合条件者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