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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将取消?假的!

新报热线  近日,一则关于“独生子女证要被取消”的消息在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部分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传播。6月22日,记者就此消息采访了包头市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这一消息不属实。

据了解,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整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未满14周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公民,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超过14周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

2016年1月1日起,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公民,内蒙古自治区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之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退还。(记者 杨晓红)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