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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瘾君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

本网曾对吸毒人员为了躲避民警盘查随后驾车撞向民警一事进行了报道。6月21日,记者从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刘某某、董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2015年11月18日9时许,白云矿区刑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白云矿区某驾校门口进行毒品交易。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秘密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白云矿区吸毒人员贺某某(女,53岁,白云铁矿退休工人,吸毒人员)神色慌张地上了一辆小汽车,民警刘小拔遂上前进行盘查,并亮明身份,不料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5岁,达茂旗百灵庙镇人,无业)指使刘某某(男,30岁,达茂旗明安镇人,无业)突然启动车辆将站在车身侧面进行检查的刘小拔撞倒在地,刘小拔左脚受伤。

白云矿区刑警大队迅速组织干警驾车追捕,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沿白云达茂公路逃窜,民警在追逃过程中,不停向犯罪嫌疑人喊话要求对方停车,接受检查。犯罪嫌疑人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加速前进,时速达200公里每小时,并数次变道阻止民警车辆超越,民警向达茂旗公安局发出协助抓捕嫌疑人的通告,达茂旗公安局立即行动,分别在达茂旗西口立交桥附近、达茂旗百灵庙镇设置两道路障进行堵截,犯罪嫌疑人均视若无睹,一路撞卡通关,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惊心动魄的追匪大战,犯罪嫌疑人后被抓获。

近日,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刘某某、董某某二人提起公诉,随后白云矿区人民法院对刘某某和董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