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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旗42万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贫困儿童

日前,后旗财政局、教育局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儿童资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后旗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困难补贴,要求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保育费和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本年度后旗已落实学前资助资金42万元,其中:资助实行双语教学的民族幼儿园学生249人,资助资金39万元;资助实行汉语教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人,资助资金3万元。本次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按学期进行,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本、身份证、贫困证明、残疾证和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幼儿园拨付相关资金。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