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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119个社区活动场所全部达到自治区标准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119个社区活动场所面积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全部达到自治区标准,成为自治区4个达标盟市之一。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我市有300平方米以上社区活动场所的社区69个,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44个,占社区总数的36.9%;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50个,未达标率43%。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全市共新增社区活动场所面积48453平方米,新交付使用的社区活动场所34个,已达标并启用的社区活动场所累计达到103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86.6%;主体工程在建或正在装修且未交付使用的社区活动场所16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13.4%。活动场所全部投入使用后,全市119个社区活动场所300平方米以上达标率达到100%。其中,面积在300~500平方米的社区37个;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82个,占社区总数的68.9%,其中500~1000平方米的32个,1000~1500平方米的21个,1500~2000平方米的9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20个。

我市在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中始终坚持以满足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以发挥功能效用为检验标准,科学规划布局,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效益更好、内容更全、层次更高的社区公共服务。

在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中,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整合资金资源,坚持问题导向、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集中攻关,强力推进,在解决社区活动场所达标问题中,主要采取了配建、腾退、扩建、新建、租赁五种方式,在去年一年时间内使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全部达到自治区标准。

在资金投入方面,2015年,全市投入各项资金达2.7亿元,用于解决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全市任务最重的临河区未达标社区有26个,占全市未达标总数的50.9%。临河区克服各种困难投入资金1.7亿元,统筹各项政策和各类资源,积极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同时,市、区两级通过新建和共享的方式,将公共活动场所向居民免费开放,同步改造了87个小区活动场地,全方位多角度拓展了服务居民的空间和范围。

我市在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5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分两次深入我市,对全市119个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情况逐一调查复核,形成了《关于巴彦淖尔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印发,供各盟市学习借鉴。报告肯定了我市在解决社区活动场所问题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认为巴彦淖尔市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使社区活动场所达标率由2014年底的57%上升到2015年底的100%,由全区最后一位一跃成为4个全部达标的盟市之一,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可称之为短时间内集中精力解难题的成功实践,成绩值得肯定,做法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