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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单位部门联手统筹留守儿童保护

新报讯 6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加强内蒙古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内蒙古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据了解,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工委等28个单位和部门。其主要职能有:研究拟订内蒙古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内蒙古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