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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了解到,为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查检,自治区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强占掠夺、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扶贫、财政、发改、国土、农牧、林业等政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要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并建立问题线索处理台帐,明确线索处置方式、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强化督办,案结销号。每季度都要向上级纪委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要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部门、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干部失职渎职,属于其管理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理不纠正,将追究其监管责任,严肃问责。要加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的频次和数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举报网址:http://dfzf.nmgjjjc.gov.cn(内蒙古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文/大草原融媒体记者  刘  惠)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