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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从6月17日开始,临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力争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专项治理,要求城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在设置的停车场或执法部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停放方向与泊位箭头方向保持一致;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严禁车辆压线停放、逆向停放、骑道牙停放或挤占盲道等。城区停车泊位只用于停放小型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严禁停放大型车辆、大型客货车或拖拉机。三轮车、打零车辆应当停放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更改、涂抹或撤销停放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通道上设置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有关规定且驾驶人员在现场的,由管理部门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在现场的,首次违反,进行警告教育;不在现场的,城管执法人员将非机动车拖至原气象局院内统一登记保存,并对车辆刻印标志。驾驶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购车凭证领取。驾驶人员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处20元罚款,如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前,该局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临河主次街路,为过往车辆车主、门点业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了5000余份《关于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