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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务用车改革全面展开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务用车改革从6月中旬展开到6月底结束。

据了解,车辆封存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核定车辆编制、确认保留车辆;二是封停验收车辆;三是评估处置车辆;四是进一步加强保留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处置和收缴封存工作由呼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及相关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记者 海珍)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