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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突发事故 男子驾车逃逸受刑罚

近日,我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告人丁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该案的审判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回放:

突发事故肇事车辆逃离

今年1月8日,雅西高速石棉段突发一起交通事故。

当晚7点20分左右,被告人丁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行经京昆高速雅西段西昌至成都方向2067公里+700米路段时,与在应急车道上停放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一辆挂车发生碰撞,并撞上在挂车旁等候修车的王某,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三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丁某并没有积极施救,而是直接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当晚10点多,丁某驾车行至京昆高速成雅段时被查获归案。

这起事故后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雅西高速公路三大队认定,被告人丁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丁某通过亲属对被害人王某家属进行了补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

案件处理:

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在该案的审理中,法院认为,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就该案中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丁某驾车驶离现场逃逸的情形,其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行为人积极的心理活动。

本案中,虽然丁某通过亲属对被害人王某家属进行了补偿并获得书面谅解,但这并不能免除其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丁某判处刑罚。

法官提醒:

发生事故应积极施救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出于逃避抢救义务及逃避责任追究的想法,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事故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以及三辆车受损,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更不能酒后驾驶。在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争取将损害降到最低。交通肇事后又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还触犯了刑律,其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责任编辑: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