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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联合自治区工委举办“送法进校园”活动

为加强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工委、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在呼和浩特市二十九中开展了法律进校园主题活动。

内蒙古高院立案一庭审判长刘洪舫结合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部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告诉同学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加强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呼吁同学们要好好珍惜学习机会,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我们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优势,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与学校、家长和同学们一起,运用法律的武器和理念,阻挡住影响我们成长的尘埃劣质,用正义战胜邪恶,用文明战胜野蛮,共同构筑法制文明的堡垒,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现在正是一个承前启后、日新月异的时代,更是一个继往开来的时代,愿每位同学都成为一个有责任的人,一个懂得社会公序良俗的人,更要做一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的好公民。”内蒙古高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田钢对同学们说。

通过工作人员生动地讲解与学生们的现场互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师生的兴趣,赢得师生们的热烈掌声。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