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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核收5%退票费

记者从呼和浩特铁路局获悉,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对车票改签措施作出调整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为方便广大旅客购买火车票,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受到广大旅客欢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此次铁路部门调整完善车票改签服务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囤票行为,维护正常的购票秩序。

呼和浩特铁路局表示,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有关车票改签的信息,可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文/日 新)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