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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08位非遗传承人获得政府补助

6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2016年度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已由自治区财政于近日下达到各盟市,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传承人共508人已全部拿到补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对全区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给予资助的通知》,从2015年起,自治区级以上(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可领到传习补助经费5000元。

家住呼和浩特市的斯庆巴特尔经营着一家蒙古族传统手工民族工艺品门店,已经在呼市生活了20年的他,也是乌拉特铜银器制作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领到今年的补助经费后,他对记者说:“这是我第二次领到补贴,这笔钱我还打算用在培养徒弟上,到今年我已经带了60多个徒弟,每个徒弟我都提供他们的日常吃住开销,有了这些补助对我而言确实减轻了不少压力。我教他们制作蒙古族银碗、蒙古刀、马鞍、各种各样的蒙古族手工艺礼品,让这门手艺不至于失传。”

霍伴柱作为国家和自治区级二人台演唱代表性传承人,1996年成立了内蒙古西部民间艺术学校,他表示,他所在的教学团队还需要通过寻访民间二人台老艺人,抢救性地保护这些二人台剧本,才能进一步挖掘、整理和利用即将失传的珍贵文化遗产,而传习补助经费是对这项工作的最大支持。

据了解,传习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将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对于提高传承人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传承人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记者 赵媛)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