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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于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对盟本级和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进行了常规巡视,反馈意见后,盟、旗都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巡视组共向盟本级和阿左旗、阿右旗反馈“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41个,盟本级和阿左旗、阿右旗将反馈的问题细化或合并成96个,已经整改完成89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93%;移交的42件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已办结36件,办结率为85.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巡视组交办的66件信访件,已办结65件,其中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阿拉善盟本级

巡视组反馈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3个。

●决定撤销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核销领导职数,已对现有干部和工作人员妥善安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工业布局,培育支柱产业,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年11月底在全区十二个盟市中率先完成超配干部消化任务,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625名,其中处级115名,消化率达到100%。

●针对城镇规划、建设、监管弱的问题,修编了巴彦浩特城市总体规划和17项专项规划,制定了《阿拉善盟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针对土地方面的问题,废止2008年制定的有关先征后返土地出让金文件(阿署发〔2008〕70号),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规定。处置土地违法案件44起;土地闲置17宗36公顷。

●针对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执法监察、矿业权年检等全面排查,全盟收缴的矿业权价款均全部上缴国库。加大对欠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催缴入库工作。

●针对项目招投标方面的问题,依照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及“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处分了相关责任人,对涉及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针对涉农涉牧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阿左旗草原补奖项目涉及223人冒领、重发、错发补奖资金200.8万元,现已全部追回,并依法处理了相关人员;收缴阿左旗草原工作站挪用的退牧还草项目专项资金44.71万元;归垫退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林业生态保护建设资金132.14万元;归垫挪用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2.5万元;收回违规套取农机购置补贴59.8万元。

●严格公务用房管理,对34个独立办公场所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将闲置的原盟计生局办公楼、盟科技局办公楼(面积总计2465.1平方米)上缴盟财政按有关规定处置。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根据日常考核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共提拔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30名,交流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25名,对5名违规违纪干部进行了撤职、降职或免职处理。

●加强环境保护,完成整改135个“未批先建”项目,完成整改70个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

阿拉善左旗

将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合并成)47个,已完成整改44个。

●针对一些部门领导把部门能定的事推给旗委常委会,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的问题,修改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不力的5个单位、12名科级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严肃查处土地、矿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案查处21起违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34起违法占地和未批先建行为;对23宗闲置土地,已制定处置方案,进入处置程序。

●严肃查处涉农涉牧专项资金滞留、被挤占问题,对涉及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阿拉善右旗

将巡视反馈的15个问题,细化(合并)成35个,已经完成32个。

●明确由旗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对8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三位一体”考核排名靠后的苏木镇和旗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针对盟甘边界地区群众因草场土地纠纷等引发冲突的问题,深化蒙甘两地互访协商机制,每年定期组织群众性活动。在边界建立管护站,及时协商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健全完善边界地区资源利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站,充分发挥守土戍边作用。

●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专项清理,共免去4名领导干部的兼职职务。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