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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6年药品抽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旗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根据《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印发2016年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6月1日—6日,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克一河、阿里河、大杨树等乡镇开展药品抽样检查工作。

开展抽验工作时,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巡查工作与抽样工作相结合,重点对药品使用、流通、批发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中,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的药品进行随机抽样,向经营单位索取抽样药品的进货证明及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抽取的药品进行拍照记录。

此次抽验,共出动执法车辆8次,人员25人次,抽取药品39个批次。目前,所抽样品已全部邮寄至指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