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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作品登记证书启用

本报6月6日讯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1日起启用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的新版作品登记证书及印章。

 

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还将加强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的管理,做好编号、登记、发放工作,做到有序、平稳过渡,尽快实现作品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目标,推动作品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版权意识,使作品登记逐步实现了“登记机关、登记程序、登记编号、登记证书、登记查询系统”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作品登记工作。同时,自治区版权局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开展作品登记工作,对于社会新兴的版权网络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2015年在原有的提供登记服务的内蒙古版权协会基础上,新增1家作品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扩大了内蒙古自治区作品登记数量和覆盖面,版权社会服务与管理能力不断得到增强。(记者 赵媛)

[责任编辑:付晓娟]